一、教育部委託陽明交大辦理之「磨課師標竿課程選拔」自即日起受理申請。
二、本選拔活動參加對象須符合以下資格:
(一)課程需於民國111年1月1日後開始開課,並於民國114年9月30日前於公開平臺完整實施一次,不限學習對象身份、不限校內開課,開放大眾學習者選修者。
(二)報名參加評選之課程,其實施過程含課程經營(如討論版討論等)應能於該公開平臺上完整觀看。
(三)曾獲選任一屆教育部「磨課師標竿課程獎」的課程不列入本次評選。
三、請有意願參加的教師填妥磨課師標竿課程評選申請書(附件1)、授權書(附件2)及課程彙整表,於114年10月27日晚上12點前寄至shen@mail.ncyu.edu.tw信箱。